招標文件備案注意事項
招標文件備案注意事項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fā)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現(xiàn)招標文件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內容的,應當責令招標人改正(建設部令第89號第十九條)
一、前期資料:
1、房建項目:立項文件、資金落實證明、規(guī)劃許可、審圖報告、現(xiàn)場勘查表、地質勘查報告、財政審批表、04版范本代理合同、招標控制價備案
2、市政項目、綠化項目、交通水利項目:立項文件、資金落實證明、現(xiàn)場勘查表、財政審批表、04版范本代理合同、招標控制價備案
3、設計項目:(住建部令第33號、建市【2008】63號)
⑴、概念性方案設計:項目建議書批復或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控制條件、用地紅線圖、資金落實證明、現(xiàn)場勘查表、財政審批表、04版范本代理合同、招標控制價備案
⑵、實施性方案設計: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規(guī)劃控制條件、用地紅線圖、資金落實證明、現(xiàn)場勘查表、財政審批表、04版范本代理合同、招標控制價備案
⑶、施工圖設計:規(guī)劃設計要點、土地使用證、資金落實證明、現(xiàn)場勘查表、財政審批表、04版范本代理合同、招標控制價備案
4、監(jiān)理項目:(蘇建招辦【2014】8號)
5、貨物項目:(蘇建招辦【2014】8號)
二、代理合同:
1、代理費由招標人支付(蘇建招【2015】6號、鹽建招投【2018】2號)
2、項目組成員簽字
三、招標公告(招標人自行決定開始招標活動,并承擔因項目各種條件變化而導致招標失敗的風險(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1、招標人名稱與立項批復一致
2、招標金額與財政審批表一致
3、資質核定準確
施工總承包工程只能設置一項施工總承包資質,取消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附件二中“但鋼結構分部工程估算價超過總承包工程項目估算價50%的除外”的規(guī)定(省政府令第120號)。
工程總承包企業(yè)具有與規(guī)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或者施工資質即具備投標資格,不得要求具備與工程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蘇建招辦【2018】10號)
4、標段劃分合理(7部委第30號第27條)
5、投標單位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不得規(guī)定“注冊所在地”
6、評標辦法
⑴、合理低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三)
⑵、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三),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施工招標項目,招標公告或者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額履約擔保,擔保金額為招標控制價和中標價的差額,但不超過中標價的10%(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3)綜合評估法:一般適用于技術復雜工程或者特大型工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三),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工程,提倡實行兩階段評標(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實行綜合評標法的項目必須實行商務標、技術標、信用標“三合一”評標(蘇政發(fā)【2017】151號)。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yè)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以評分方式進行評估的,對于各種評比獎項不得額外計分(建設部令第89號第四十一條)。
施工項目綜合評估法評審因素和標準:投標報價≥82分、施工組織設計≤10分、投標人業(yè)績≤1分、市場信用評價2-6分、投標報價合理性≤1分(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三)
綜合評估法對技術標進行主觀打分的施工、勘察、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完成后的工程總承包、合同估算價200萬及以上的監(jiān)理、400萬及以上的材料設備招標必須執(zhí)行遠程異地評標(蘇建招辦【2018】10號)
(4)、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法:中小型工程提倡采用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法(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三)。
(5)、評定分離:建筑設計方案招標、EPC工程總承包招標、政府集中建設的大型及以上或技術復雜項目(社會代建項目除外)可采用“評定分離”制。(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6)、預選招標:同一招標人在一定的時間段內(一般半年至一年)同類小型、簡單、通用的房屋修繕、園林綠化養(yǎng)護、市政設施維修或者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等,可采用“預選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人(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7、嚴格控制業(yè)績要求
采用資格后審的工程項目,設置企業(yè)或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作為合格條件,僅限于技術復雜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項目。(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附件二第九條)
設置同類工程業(yè)績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一般只能設置不超過2個量化指標。其中面積、造價量化規(guī)模指標,大型及以下工程、技術復雜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設置不超過招標工程相應指標的80%,特大型工程不超過60%。(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附件一)
采用評定分離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其資格條件中可以設置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蘇建招辦【2018】10號)
四、招標文件:
1、招標代理動態(tài)考核表、招標文件備案表、招標文件騎縫章
2、使用2017標準范本(蘇建招辦【2018】10號)
3、不要求法人代表或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到場開標(項目經理答辯除外)
4、保證金網上交納,不需要到窗口開票
5、項目工期合理(建標〔2016〕161號)《關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的通知》
6、不得設置質量目標(蘇建招辦【2016】2號《省招標辦關于明確招投標監(jiān)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7、刪除“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內容,增加“投標人屬于江蘇省法院確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按《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span>
8、刪除無犯罪證明條款(蘇建招函【2018】17號)
9、準確定義在建工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一)
10、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7部委第30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11、投標有效期合理(《招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第26條)
12、報價組成不得包含應當由招標人支付的費用
13、不退保證金的幾種情形
(1)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提交履約擔保;
(3)投標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被行政監(jiān)督部門行政處罰的。
14、基準價:9月1日起,大型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招標人原則上選擇ABC合成法作為基準價的計算方法,其他工程也應積極推行(蘇建招辦【2018】10號)
15、關于Q值
房建市政項目:
監(jiān)理項目:
16、推薦品牌
施工招標項目中,屬于承包人自行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提出材料、設備的技術標準或者質量要求,或者提供3個以上符合要求的不同廠家品牌的同檔次產品供投標人選擇。投標人可以選擇推薦的廠家或品牌以外的產品,但應滿足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并由招標人書面同意。(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第十二條)
17、預付款:預付款應不低于合同總價的10%。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嚴禁要求建筑業(yè)企業(yè)帶資承包(蘇政發(fā)【2017】151號、國辦發(fā)【2017】19號、建市【2006】6號);政府投資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帶資承包方式進行建設,不得將帶資承包作為招標投標的條件(建市【2014】92號)
18、工程款支付(付款節(jié)點為最遲時間,付款額度為最低額度):
(1)合同約定開工日期7日前,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10%的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60%(同時扣回預付款);
(3)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前付至最終工程結算價款的97%;
(4)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結清(但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責任)。
承發(fā)包雙方應當在期中支付時完成已完工程量和變更簽證的價款審核、確認和支付工作。
政府性投資項目,在政府審計部門業(yè)務指導下,可由招標人委托工程結算審核單位,審核費相關條款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
19、暫估價不得超過預算價的20%。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圍內且達到規(guī)定的規(guī)模標準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蘇建規(guī)字【2017】1號)。
20、質保金不超過3%(建質【2017】138號)
21、取消外地備案(鹽建法規(guī)【2016】11號)
22、廢標條款增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交納社會保險;2、將本人執(zhí)業(yè)資格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3、項目負責人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江蘇省招標辦2018年1月2日通知)
23、合同條款中材料價格風險條款(蘇建價【2008】67號)
24、違約責任:不得有不合理、不平等要求
25、履約保證金:統(tǒng)一使用履約保函,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提供支付擔保。
26、招標文件中不體現(xiàn)審計條款(法工備函【2017】22號、國法秘備函【2017】447號、國辦發(fā)【2017】19號、蘇政發(fā)【2017】151號)
五、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上午發(fā)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從當天開始算,下午發(fā)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從下一個工作日開始算。
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的中小型工程(技術標不參與評審),發(fā)售招標文件至開標時間不少于10天(設計招標除外),采用合理價隨機法的工程,發(fā)售招標文件至開標時間不少于7天(蘇建規(guī)字【2017】1號、蘇政發(fā)【2017】151號)。
六、交易費:
交費標準(蘇價服【2017】177號)
七、備案管理
招標公告、招標文件須經招標代理項目組長復核簽字,蓋騎縫章后送公管辦備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編制質量列入考核計分。
八、動態(tài)考核
對各招標代理公司項目代理全過程進行動態(tài)考核(蘇建招辦【2018】9號),每個季度公布考核結果。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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